加拿大少年司法制度述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曹波[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3
期刊名称: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期:5
页码范围:82-9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335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yfqsnfzyj201305013.aspx
关键词:少年司法制度;司法模式;成年人犯罪;监禁刑;刑事司法制度;青少年犯罪;刑事管辖权;加拿大政府;刑事责任年龄;轻微刑事案件;
摘要:若欲了解加拿大少年司法制度,需要事先知道一些关于更广义的旨在应对成年人犯罪的加拿大刑事司法制度。原因很简单:自1908年以来,我们的少年司法立法均是联邦政府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产物。因此,即便青少年法律并不总是关于犯罪的,其在法律意义上仍是刑事立法。我认为,在我们转向加拿大历经的不同少年司法模式之前,设定一个针对不同模式的评价标准是很重要的。因此,我将扼要讨论已成为西方少年司法制度核心的少年司法目的。最后,在对不同时期三种少年司法模式介绍之后,我将简要探讨目前因加拿大政府试图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变革少年司法制度的价值理念所造成的紧张局势,这些价值理念曾在2003年生效实施的《青少年刑事司法法》的订立过程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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