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欣新[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法治研究
期:11
页码范围:53-6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145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azyj201311007.aspx
DOI:10.3969/j.issn.1674-1455.2013.11.007
关键词:食品安全;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清偿顺位;破产优先权
摘要: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有必要重塑破产程序中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制度.鉴于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内在属性和救济需求,笔者认为,可以使其优先于一般优先权和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并采用固定比例优先规则处理其与物权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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