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惩治环境犯罪刑法机制介述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廖天虎[1]
机构: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卷:41
期:11
页码范围:50-5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0253-970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jbh201311016.aspx
关键词:环境犯罪;台湾地区;重大伤害;戴奥辛;法益;因果关系;处罚规定;危害环境;海洋污染防治;行为规定;
摘要:我国台湾地区在过去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创造出骄人的经济奇迹,但同时也因为滥用资源和忽视环境保护而造成了一些污染.1994年桃园RCA公司因工业废弃物造成土壤及地下水严重污染和2004年中国石油化学公司所属台南台碱安顺厂土壤戴奥辛污染含量世界第一等事件,均给民众生命及身体健康造成重大伤害.近些年来,在台湾地区政府部门及民间团体的努力下,岛内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很大进步.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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