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应用中的科学家责任论析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中州学刊
期:10
页码范围:95-10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075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zxk201310017.aspx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13.10.017
关键词:科学家;科学研究;社会应用;责任
摘要:在科学成为社会建制的时代,科学活动中担任基础研究者的科学家对于科学研究及其社会应用不可能卸责。科学家在设置科学问题、公布科学真相、预见和规避科学研究风险、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和进行科学教育上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基于科学活动过程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必须合理审慎地确认科学家所应承担的责任范畴。提升科学家责任,应当依赖于社会科学观念进化与责任机制构建双重路径的并行努力。
作者其他论文
面对科学利害之问的科学家之责任.赵芳.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39-544.
科学研究的伦理价值追问.赵芳.道德与文明.2015,13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