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能给游客带来什么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俊海[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
年:2013
期刊名称:消费者报道
期:07
页码范围:62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ISSN:2095-5499
关键词:旅游法;契约自由;中国旅游;旅游经营者;旅游项目;旅游服务;十二条;购物活动;损害赔偿请求权;徒法不足以自行;
摘要:<正>《旅游法》体现了规范与发展并重,效率与公平并举,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相结合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应该说,这部法律的实施给旅游市场一系列潜规则的解决带来了现实意义。旅游业是潜规则的重灾区之一。中国旅游市场长期甚嚣尘上的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现象及其背后的强制购物和旅游欺诈等乱象和潜规则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源于旅游行业"重发展、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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