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主观罪过探究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徐翠翠[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年:2013
会议名称:第四届河北法治论坛
页码范围:17
会议地点:中国河北张家口
会议开始日期:2013-08-0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环境犯罪;要素分析模式;严格责任
摘要:要素分析模式,是近年来刑法领域新兴的分析模式,较适用于环境犯罪。复合罪过理论、明知故犯论、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罪量要素说等均采取了这一模式。基于刑法谦抑性、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及我国现实国情的考量,我国环境犯罪不宜引入严格责任。鉴于环境犯罪等行政犯罪和行政法律法规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及行政法律法规变动频率较快的特点,是否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以法律认识错误作为出罪的辩护理由,值得进一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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