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间接性别歧视的法律规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隋燕飞[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人权
期:02
页码范围:53-5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6442
关键词:性别歧视;欧洲法院;男女同工同酬;工作权;欧盟法;小时工资;病假待遇;反歧视法;工作时间;全职工作;
摘要:<正>一、规制间接性别歧视的必要性及相关概念界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①现代各国宪法也普遍赋予平等权以基本权利的性质。这充分说明平等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维也纳宣言》确认了女性的人权是普遍性人权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全面反对歧视女性,促进男女平等,是保障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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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儿童权利、增进儿童福利的专门人权法律文件.隋燕飞.人权.2015,12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