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监督司法的价值及其重点转向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汤维建[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100872).
年:2013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期:05
页码范围:2-1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951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jcg201315024.aspx
DOI:10.3969/j.issn.1008-6676.2013.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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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本文系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事检察监督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GJ2012B14)的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人大监督司法;规范性;公开性;民主性
摘要:人大监督司法日益体现出它的必要性和价值性,目前在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建设之时,应当更加关注和发掘人大监督司法的机能和独特优势,这不仅对人大职能发挥本身而言有其必要,对于民众的司法需求、其他监督形式的强化乃至对司法机关本身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都显得颇有价值。为使这种价值得以最大化呈现,除在观念上需加以重视外,在人大监督司法的体制和机制上尚需改革和转型,尤其是要实现从形式到实质、从实体到程序等方面的转向,并强化其公开性、规范性和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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