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风险社会与作为学习过程的法——读贝克的《风险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文献详情
风险社会与作为学习过程的法——读贝克的《风险社会》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贵松[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交大法学
期:04
页码范围:165-17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3925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风险社会;现代性;学习;法
摘要:<正>目次一、贝克的"风险"二、风险社会何以形成?(一)相对于工业社会的风险社会(二)风险社会形成的两大要因三、风险社会何以因应?(一)风险社会中科学的自省(二)风险社会中政治的开放四、学习观与风险社会中的法律(一)风险社会的学习观(二)法律促进学习和发现
作者其他论文



我国食安员制度设计仍待完善.王贵松.食品工业科技.2014,35(1),26-27.
基层政府的法治之维.王贵松.团结.2014,18-21.
企业对食品安全的组织化保障义务.王贵松.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12-16.
一对一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廖宗荣诉重庆市交警二支队行政处罚决定案评析.王贵松.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64-74.
数字化管理与安全法的人性之维.王贵松.浙江社会科学.2012,39-41.

相关话题/社会 法学院 法律 文献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