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接口代码可著作权性研究——兼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 “反向工程条款”
外文标题:Possibility of Software Interface Code Copyright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Terms of Copyright Law (The Third Revised Draf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吉豫[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年:2013
期刊名称: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卷:53
期:1
页码范围:87-9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关键词:软件接口;软件著作权;反向工程
摘要:软件接口是计算机程序中用于实现软、硬件各成分之间互联和交互的部分。接口相关代码本身构成表达,属于计算机程序的一部分,但绝大部分接口相关代码是由接口设计、编程规范和习惯等因素决定的有限的表达或常规套路的表达,因此不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开发者为获取接口信息,往往要对整个程序实施反向工程。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实施软件反向工程,这对于防止著作权人垄断代码思想、促进软件间的互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符合软件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其中部分表述可能对软件反向工程的合法范围带来不必要的限制。
作者其他论文
标准必要专利"合理无歧视"许可费计算的原则与方法--美国"Microsoft Corp.v.Motorola Inc."案的启示.张吉豫.知识产权.2013,25-33.
禁止专利权滥用原则的制度化构建.张吉豫.现代法学.2013,35(4),93-10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研究--对美国相关司法探索历程的分析与借鉴.张吉豫.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13,31(5),187-194.
软件反向工程的合法性及立法建议.张吉豫.中国法学.2013,53-6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研究——对美国相关司法探索历程的分析与借鉴.张吉豫.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31(5),18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