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的采信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郝玉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中国医疗保险
期:11
页码范围:62-6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劳动人事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383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ylbx201211023.aspx
关键词: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事实劳动关系;工作时间;调查核实;医疗诊断;认定程序;工作原因;医疗检查;
摘要:工伤职工所受伤害的部位及伤害程度,不仅决定了其能否获得工伤认定,更直接影响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差之毫厘,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就会不同,导致悬殊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均要求在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不过,条例和办法仅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核实进行了相应规定,非职业病工伤职工诊断证明书的核实成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的或然义务.在工伤认定实践中,通常以初诊诊断证明为依据确认职工伤害部位,但由于一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不规范,为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带来诸多隐患.因此,工伤认定不能简单依据初诊诊断证明确认工伤伤害部位,而应参考后续医疗检查结论,多一步核实,往往就会少一份纠纷.本期介绍的就是这样一则真实案例.
作者其他论文
工伤认定中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效力如何界定?.马明;郝玉玲.中国医疗保险.2013,65-66.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尚未生效时能否工伤认定.郝玉玲.中国医疗保险.2013,66-67.
地震中出现的伤亡是否属于工伤.郝玉玲.中国医疗保险.2013,63-64,67.
中日公务员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实践与思考.郝玉玲;宫安.中国医疗保险.2012,60-63.
工程转包中工伤保险责任的确定.郝玉玲.中国医疗保险.2013,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