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侦手段所获材料的证据使用
外文标题:On the Use of Evidence Obtained by Technical Investiga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程雷[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证据科学
卷:20
期:5
页码范围:557-56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122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lyyx201205004.aspx
DOI:10.3969/j.issn.1674-1226.2012.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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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技术侦查;证据转化;秘密侦查;证据资格
摘要:技术侦查手段在我国侦查实践中正在不断扩大适用,作为一项打击犯罪的尖锐武器,其所获得的信息与材料却基本上不允许用作证据使用,这一做法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与不利于保障人权。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部分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本文在分析成因与实践作法的基础上,对修正案的规定进行了评析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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