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论经济法的地位--以政府经济职能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文献详情
论经济法的地位--以政府经济职能为中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谭袁[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14
期:6
页码范围:674-67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369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hkjdxxb-shkx201206019.aspx
关键词:经济法;政府经济职能;地位
摘要:从经济学上借鉴而来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在论证经济法的产生方面存在局限性,也无法有效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政府经济职能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源,政府将那些被实践检验为正确的经济学观点上升为法律的形式,从而形成经济法.民商法为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微观基础,而行政法则确保依据经济法履行经济职能的政府能够合法行使职权.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而未认识到这一点的原因往往是彼此未能深入了解对方所致.
作者其他论文



保护竞争而不保护竞争者?--对主流反垄断法观点的审视.吴宏伟;谭袁.北方法学.2013,7(4),110-117.
经济法的生成逻辑及经济法学的任务.谭袁.商业研究.2012,201-205.
关于我国反垄断法地方性实施的思考.王辉霞;谭袁.商业研究.2012,129-134.
垄断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谭袁.河北法学.2013,31(2),159-167.
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缺陷分析.谭袁.团结.2012,35-37.

相关话题/经济法 政府 经济 法学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