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制度新规定的缺陷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文献详情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制度新规定的缺陷
外文标题:To analyse the weaknesses of the New Provisions on Suspension of Sentence System in Amendment Ⅷ to the Criminal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范飞[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贵阳学院组织部,贵州贵阳550005

年:2012
期刊名称: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7
期:6
页码范围:38-40,44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673-61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ysfgdzkxxxb201206010.aspx
DOI:10.3969/j.issn.1673-6133.2012.06.010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八)》;缓刑制度;缺陷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在缓刑适用对象、实质条件、排除条件、考察主体和内容以及撤销条件等方面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了大幅度修订,缓刑制度取得新的发展。但新规定亦存在缺憾。
作者其他论文



缓刑制度研究新发展述评.范飞.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8(6),52-57,64.
减刑制度研究新发展简要述评.范飞.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8(2),23-27.
风险社会刑法法益的考量.范飞.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28(4),63-69.
以涉案财产属性及犯罪手段特性区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界限.范飞;李俊刚.中国检察官.2014,45-46.

相关话题/刑法 社会科学 文献 中文 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