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死刑存废问题--以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为视角的梳理与分析
外文标题:On the Reservation and Abolishment of the Death Penalty in China:Collection and Analysis in the view of Criminal Law Amendmen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晓亮[1]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刑法论丛
卷:4
期:4
页码范围:12-2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flc201104002.aspx
基金:黄晓亮副教授主持之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死刑限制的宪政分析研究》
关键词:死刑存废理论;民意;刑法修正案;有限影响
摘要:中国当前应坚持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死刑、少杀的死刑存废理论.中国死刑废止理论虽然对死刑制度改革产生了积极和重大的影响,但目前的死刑制度及其改革并未为死刑的逐步废止创造良好条件.死刑能否废止以及如何逐步废止,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民意的影响.目前,我国有三个刑法修正案均对死刑条文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但对死刑废止仅起到有限的作用,即仅具有死刑废止的起点意义;隐形地体现出从严惩处犯罪的立法态度;反映出中国在废止死刑的问题上仍然面临民意与法意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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