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先用权中若干基本法律问题初探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栋[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1
期刊名称:科技与法律
期:3
页码范围:92-9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语言:中文
ISSN:1003-99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kjyfl201103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3-9945.2011.03.020
关键词:专利制度;专利先用权;法律适用;专利侵权抗辩
摘要:专利先用权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利,其性质上虽非抗辩权,但却可以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对专利先用权的“原有范围”,建议限定在原有的产业领域,实施人数量不得增加,不得把享有先用权的技术进行抵押、入股和投资,不得参照专利从属权利要求改进先用技术,但是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并不仅限于原有的实施方式,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改进自己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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