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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救济与再审事由设置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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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救济与再审事由设置
外文标题:Procedural Remedy and the Retrial Reas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江伟[1]崔蕴涛[2]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江淮论坛
期:1
页码范围:86-89,65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862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ianghlt201101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1-862X.2011.01.014
关键词:程序救济;再审事由;裁判瑕疵
摘要:程序救济充分是再审制度存在之基本前提.程序救济充分基本标准是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能够在正常审级内予以解决.我国再审事由范围过宽的根本症结在于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无法在两审终审制下予以纠正.第三审上诉是未来根本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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