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正"倩体字"的非艺术性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春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5
页码范围:7-12,3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3-047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scq201105002.aspx
DOI:10.3969/j.issn.1003-0476.2011.05.002
关键词:字形 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 创造 劳动
摘要:对于方正"倩体字"法律纠纷,争议的核心不是字体问题,而是单个方正字是否是美术作品问题.采用劳动与创造相区分的方法,分析方正字生成的关键环节和制作过程,结果表明,方正字库和与字库互为规定的单个字型,其生成过程从始至终,都是劳动,没有创造行为.方正字制作过程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对比研究说明,方正字不具有书法艺术的本质属性,与书法艺术有本质区别,不是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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