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企业环境管理专员"贡献几何?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军霞[1]
机构:[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
年:2011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期:15
页码范围:70-7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0253-970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jbh201115025.aspx
DOI:10.3969/j.issn.0253-9705.2011.15.025
关键词:日韩;企业环境管理专员;企业环境管理
摘要:韩国的"环境管理人"制度韩国<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保护法>第47条款规定,获得排污许可安装排污及预防设施的业主(包括排污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任命环境工程师负责排放和预防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并向环境部长报告,更换环境管理人时也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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