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董必武为主席的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奏和雏形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张希坡[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会议名称:《董必武文集》《董必武诗选(新编本)》座谈会暨学术研讨会
会议论文集: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十一辑·上册)
页码范围:10
会议地点:中国上海
会议开始日期:2012-10-01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华北人民政府;晋察冀解放区;贫农团;革命根据地;中央局;政权建设;中国土地法大纲;人民代表会议;全国土地会议;地方部队;
摘要:1947年3月,党中央决定,将中共中央机构分为前委、后委和工委三部分,分别负责指挥会国解放战争和领导解放区的各项建设工作。任命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书记,朱德、董必武为工委常委,前往华北的晋察冀解放区阜平县,进行党中央委托的工作。以后随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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