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探析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贺冠雄[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外语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期:21
页码范围:282-283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9-059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zysh201121158.aspx
DOI:10.3969/j.issn.1009-0592.2011.21.158
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保险法
摘要:2009年新修正的<保险法>沿袭2002年<保险法>的规定,不区分人身保险的具体类型而一律排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在对这一规定的立论基础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提出人身保险有无保险代位规范之适用,应以利得禁止原则为出发点,区分损害保险与定额保险而异其适用的观点.最后,对人身保险的各具体类型有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适用予以分析.
作者其他论文
动机理论研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贺冠雄;王建华.外国语文(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11,27(5),112-115.
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评析.贺冠雄.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201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