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律多元”现象的新进路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布赖恩·塔玛纳哈[1]
机构: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朝阳法律评论
期:02
页码范围:250-266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法律多元;因袭主义;法律学者;现代法律;核心话题;霍贝尔;帕特里克;本质主义;规范实施;破坏社会秩序;
摘要:在关于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法律多元主义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当前的许多杰出的社会-法律学者——特别是格兰特(Marc Galanter)、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hick)、科特维尔(Roger Cotterrell)、托依布纳(Gunther Teubner)、桑托斯(Boaventura de Sousa Santos)、梅丽(Sally Engle Merry),以及千叶正士(Masaji Chiba)——都已经明确地将法律多元主义作为他们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法律多元主义曾被称为"后现代法律观的一个核心概念"①,"重构法律-社会关系的过程中的一个核心话题"②。那
作者其他论文
美国律师协助制度的新发展.郑海平.人民检察.2013,68-70.
表达自由案件中的"公共论坛"原理--基于美国宪法判例的分析.郑海平.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2,117-125.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一个一般性的研究框架--塔玛纳哈《法律与社会的一般法理学》述评.郑海平.人大法律评论.2012,305,307-330.
文化市场监管法治化研究(笔谈):美国文化市场监管的经验及其启示.郑海平.浙江社会科学.2013,89-92.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一个一般性的研究框架——塔玛纳哈《法律与社会的一般法理学》述评.郑海平.人大法律评论.2012,3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