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正当法律程序的比较考察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树卿[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2
页码范围:82-8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j201002033.aspx
DOI:10.3969/j.issn.1003-6547.2010.02.033
关键词:正当法律程序;大宪章;宪法史
摘要:在英国宪法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产生可以溯源于<大宪章>,它被视为权利和自由的基石.美国继承了这一原则,并加以创造性的发展.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分为程序性的和实质性的,而后者是英国没有的.并且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往往和司法审查制度结合在一起,被用来审查联邦和州的立法,这种运作方式也是英国所陌生的.产生这些差别的原因在于英美之间在宪法观及权利观念上的不同认识.
作者其他论文
文化遗产法的立场:民族主义抑或国际主义.王云霞;黄树卿.法学家.2008,41-47.
曼曼求索六十年——林榕年教授访谈录.黄树卿;林晶晶.法律文化研究.2008,436-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