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送法下乡到理性选择--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
外文标题:From Sending the Law to the Countryside to Choosing Rationally——The Legal Practice in Native-soil Socie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郭星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黑龙江社会科学
期:1
页码范围:129-13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社会与人口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493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ljshkx201001033.aspx
DOI:10.3969/j.issn.1007-4937.2010.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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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关键词:送法下乡;迎法下乡;乡土社会;法律实践;法律祛魅
摘要: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是一个法律逐渐"祛魅化"的过程,即从基层司法建设魅化法律到农民法律参与下的法律脱魅.法律的祛魅化使农民对法律有一个更为理性的认知和选择.法律实践和法律参与的"知情祛魅"逻辑从主体角度抑制了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而基层司法体制的诸多弊端和缺陷则从外在限制了农民的法律需求.由此可见,结构混乱虽然使乡土社会产生了法律需求,但这种需求的扩展性和持续性存在问题.因此,当下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并非简单地从"送法下乡"向"迎法下乡"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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