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协调《可再生能源法》相关法律关系的对策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廷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风能
期:5
页码范围:28-3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921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engn201005005.aspx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新成员,其实施的效率,离不开其他法律制度的支持.如果忽视新法律与旧法律之间的配套与协调,二者之间的冲突就会抵消新法律的调节功能,阻碍新法律的实行,从而影响人们对新法律的认可.因此,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就成为关系到《可再生能源法》从应然到实然转化的重要因素.《可再生能源法》与相关法律冲突举例我国《可再生能源法》是在能源危机和全球环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国家通过改善能源结构,实现从化石能源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过度,最终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减轻能源消费对环境的压力而诞生的法律.因此可再生能源法的理念、制度设计和调整方式都具有当前时代的内容与特点,与在不同时代背景、不同理念下诞生的相关法律文件就可能发生冲突.加之可再生能源法涉及面十分广泛,不但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技术、资金等问题,而且与其他能源方面的立法、环境保护法、经济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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