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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商牙纠纷类型及所见国家商业社会控制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2

文献详情
明清商牙纠纷类型及所见国家商业社会控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东海[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年:2010
期刊名称: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6
页码范围:61-7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CSSCI(31D0952010060008)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62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dzfxyxb201006008.aspx
DOI:10.3969/j.issn.1008-4622.2010.06.008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古代商业社会纠纷解决模式研究——以牙人牙行为视角”
关键词:明清;商牙纠纷;社会控制;公法职能
摘要:明清市廛律例主要针对牙人牙行而设.商牙纠纷是明清商业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类型及解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传统国家对于商业社会控制的重要特征.明清牙人对国家赋予的公法职能的行使和滥用是引发诸多商牙纠纷的重要原因.
作者其他论文



清前期商业社会秩序问题管见:以牙人牙行为基本线索.黄东海.江海学刊.2011,160-166.
法律文化研究视角下的碑刻资料.黄东海.当代法学.2011,3-9.
中国传统禁榷法律制度初论--以财政导向为视角.黄东海;钟诚.学术论坛.2011,34(3),100-105.
苏州金箔作咬死董司案.黄东海.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010.
新中国法制建设错过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也从董必武“八大”正确法制路线的逆转谈起.黄东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2年年会.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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