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行为之行政法律责任评析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竺效[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会议名称: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2010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会议论文集: 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2010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上册)
页码范围:4
会议地点: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会议开始日期:2010-07-30
所属部门: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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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滥伐林木;行政(法律)责任;现状;缺陷;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摘要:对滥伐林木行为追究行政责任时存在:行政处罚的执法阻力较大,征收罚款的理论依据不足,行政罚款责任得来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当等缺陷。应当恢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合理分界的状态,行政责任必须退出应当且完全可以由民事责任发生作用的领域。应当对滥伐林木行为人追究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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