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主观归责制度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军[1]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年:2010
期刊名称:江西社会科学
期:10
页码范围:181-185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4-518X
关键词:环境犯罪;过错责任;严格责任
摘要:环境犯罪是现代社会工业化发展后面临的新问题之一,对其究责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的本质是推定过错,并不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且有实用价值。环境犯罪案件中适用严格责任将有效发挥刑罚的惩罚与预防作用,但也存在严格的适用条件。
作者其他论文
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范围与行使模式.彭志刚;王稳.天府新论.2014,95-101.
未成年人不良交往促成因素经验研究--对"不同交往理论"缺陷的弥补.赵军.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95-102.
中国高校贷款问题,成因与对策.郭国庆;汪晓凡;赵军.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72-76.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赵军.科学社会主义.2008,125-127.
和谐社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探析.赵军.求实.2008,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