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孙国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朝阳法律评论
期:02
页码范围:71-7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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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益关系;正义;法的阶级性;法的正义性、合法性
摘要:法有许多属性,正义性是法的根本属性和价值之一。法应当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而这种正义的实体,正是社会大多数人可以认同的、适合或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利益关系。法的正义性与其阶级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认清法与正义的关系是厉行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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