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制度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欣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
年:2010
期刊名称:法治论坛
期:04
页码范围:2-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管理人;管理人指定制度;管理人报酬制度;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的资格与培训
摘要:《企业破产法》创设了管理人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管理人的指定和报酬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但是《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司法实践显示,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笔者在本文中对管理人指定与报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立法建议,认为应对管理人随机指定制度加以改进,以解决破产案件与指定之管理人的能力不相对应的问题;为解决基本上无产可破或无管理人报酬可支付案件的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支付问题,应设立相关基金,并对管理人协会的建立作出进一步呼吁。此外,文章对管理人的资格制度改革与培训问题也提出了一些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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