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理论对完善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启示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杨亮[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2010
会议名称:中国土地学会625论坛-第二十个全国“土地日”: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
会议论文集: 中国土地学会625论坛-第二十个全国“土地日”: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论文集
页码范围:3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10-06-01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多中心治理;土地资源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公共物品;供给成本;区域土地资源;政府垄断;公共事务治理;
摘要:一、导言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在具体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用地指标比较僵化,缺乏弹性,难以满足各地发展的需求,规划调整十分频繁,不能体现规划的严肃性。在规划实施中规划目标也不断被突破,耕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土地利用规划常常遭到一些诟病[1]。究其原因,出现上述困境主要是因为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供给主体过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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