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金融法治化的基本对策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徐孟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
年:2009
会议名称: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页码范围:7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10-17
所属部门:法学院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语言:中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调控;金融监管;金融法治;货币政策
摘要: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金融法治化的重点在于:一要夯实金融法律基础,促进金融法制现代化;二要坚持金融安全理念,正确处理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关系;三要与积极财政政策相配合,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四要理性对待金融创新,重点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五要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六要依法维护金融业的自由、公平竞争,确保金融稳定。
作者其他论文
论经济法主体体系中的消费者.徐孟洲.经济法研究.2014,51-58.
2003年经济法学学术研究回顾.徐孟洲;常健;姚海放.法学家.2004,84-90.
论反垄断法中的量化问题.徐孟洲;侯作前.法学杂志.2002,11-13.
一部颇具经济法理念的产品质量法--兼评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徐孟洲;谢增毅.法学家.2001,60-65.
金融安全亟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徐孟洲;徐阳光.团结.2006,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