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盛事件透析美国最新金融监管改革--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中心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杨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会议名称:第五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法治新进展学术研讨会
会议论文集:第五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法治新进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页码范围:176-182
会议地点:沈阳
会议开始日期:2010-06-12
所属部门:法学院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语言:中文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欺诈、误导;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衍生品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摘要: 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复杂化,"投资陷阱"更加难以被投资者发现,导致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容易出现误导、欺诈和不当陈述等侵权问题。高盛事件的出现即表明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漏洞,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仍然需要加强监管。近期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奥巴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从中可以看出高盛事件对推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是一定作用的。笔者首先对高盛事件进行法律分析,然后将高盛事件与美国最新的金融监管改革联系起来,对金融消费者保护进行探讨,最后从金融衍生品监管、金融统合立法及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等方面谈谈高盛事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其他论文
互联网金融视阈下我国股权众筹监管规制研究.杨东;刘翔.上海金融.2014,78-81.
互联网金融视阀下我国股权众筹法律规制的完善.杨东;刘翔.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93-97.
股权众筹监管的"连通器"效应及法律分析.孙天承;杨东.证券法苑.2014,13(4),475-493.
我国金融产品销售法律规制研究--以说明义务和适合性原则为中心.杨东;王伟.经济法论丛.2014,173-193.
高等教育投入立法的构想.徐鹏博;杨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5,17(1),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