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探索--基于对一个案例的分析
外文标题:Analysis of Some Problems of Traffic Accident Crim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关振海[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年:2009
期刊名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
卷:19
期:3
页码范围:74-76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8-575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hgagdzkxxxb200903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8-5750.2009.03.014
关键词:交通肇事;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逃逸
摘要:交通肇事罪是行政犯罪,必须以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为前提.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承担行政责任外,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执法部门在适用刑法第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规定时,必须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与刑法意义的"逃逸"是两种本质不同的行为,同时不能违反"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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