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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现代性话语的内质与形态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1

文献详情
中国法学现代性话语的内质与形态
外文标题:The Inner Quality and Configuration of Modernity Discourse in Chinese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叶传星[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河北学刊
卷:29
期:4
页码范围:174-17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13C0132009040030)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707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bxk200904030.aspx
DOI:10.3969/j.issn.1003-7071.2009.04.030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中国法学;现代性话语;社会转型
摘要:现代性话语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主导性法学意识形态之一.中国法学现代性话语主要表现在对西方法学现代性理念和制度的接纳与抗拒,对西方法律现代化经验普适性的反思,对法律发展中社会主义方向的现代性评估等方面.通过对中国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革命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律意识形态中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纠缠的评析,可以看出中国法制在西方现代性话语传入后所发生的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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