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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与职业化--对传统社会法官的另一种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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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与职业化--对传统社会法官的另一种解读
外文标题:Level Differentiation and Professionalism ——The viewpoint of traditional society judg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雅琴[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科学系

年:2009
期刊名称:河北法学
卷:27
期:9
页码范围:73-7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39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bfx200909012.aspx
关键词:层级区分;中央法官;基层法官;职业化
摘要:社会的现实需求使传统法官产生了层级的分化,中央法官保持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担负统一规则之责,法律专业化程度较高;基层法官在多样性的区域文化需求和法律之间游移.其更注重与地方性公共知识和情感共识保持一致,裁判具有鲜明的地方性.传统社会法官的职业化过程中,基层法官较之中央法官显示出的专业性差异,使他们长期被隔离于法律职业群体之外.中央法官的职业化和基层法官的去职业化倾向构成传统社会法官体系的独有特征.
作者其他论文



论立法规划的性质.李雅琴.河北法学.2010,28(9),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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