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合理性暨对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坚持
外文标题:On the Rationality of Quadrilateral Essentials of Crime Composition and Stick to China's Criminal Legal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铭暄[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
期:2
页码范围:5-1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170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fx200902001.aspx
DOI:10.3969/j.issn.1003-1707.2009.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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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国刑法学体系
摘要:主张取消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翻现行中国刑法学体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一种历史性的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合理性;逻辑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本质特征,具有内在合理性;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相比,相对稳定、适合中国诉讼模式,具有优势.当前应坚持罪-责-刑的中国刑法学体系,同时,也应改变静态的研究方法,加强刑事责任理论的探索,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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