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法行为不能成为刑法中的先行行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孟庆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期:03
页码范围:37-38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0183
关键词:先行行为;合法行为;范围标准
摘要:先行行为理论是刑法不作为犯中的重要理论,但是关于先行行为应当包括何种性质的行为存在较大的争议。争议的背后隐含着评价标准的不统一,这也导致了先行行为范围确定上的分歧。通过对先行行为范围标准的理性确认,合法行为不应当成为刑法中的先行行为。
作者其他论文
试论死刑复核集权制度的根据与模式——双重角度的考察与反思.孟庆辉.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