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罚处罚方法与司法传统:以具结悔过为例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沈玮玮[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刑事法律史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会议论文集:“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页码范围:471-485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12-2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司法传统;非刑罚处罚方法;具结悔过
摘要:刑法学界对非刑罚处罚的研究并不太多,主要的论点在于非刑罚处罚方式的存废与否,进一步深入的理论探讨付诸阙如。①我在本文中将针对当前非刑罚处罚方式论述这样一个问题:当代刑法中具结悔过作为一种非刑罚处罚方法,实际上展现了刑法的宽容性,即不仅体现了对轻微犯罪人的宽容,也展现了对刑法自身的宽容——刑法的谦抑性在此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动辄使用刑法或者刑法万能的思维得到弱化。更为重要的是,具结悔过等非刑罚处罚方法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信任,社会相信依靠犯罪人自身的能力能够消弭罪行,恢复稳定的秩序。
作者其他论文
论古代中国免官复叙法的实践与经验.沈玮玮;赵晓耕.浙江社会科学.2011,66-73.
类推与解释的缠绕:一个类推的刑法史考察.沈玮玮;赵晓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22-27.
人民如何司法:董必武人民司法观在新中国初期的实践.赵晓耕;沈玮玮.甘肃社会科学.2012,91-95.
家国视野下的唐律亲亲原则与当代刑法--从虐待罪切入.沈玮玮;赵晓耕.当代法学.2011,26(3),36-43.
从甘结到具结悔过:传统民事司法信任的转变.沈玮玮.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2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