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文艺美学的“合法性”问题
外文标题:The Validity of Literature-Esthetic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毕日生[1]
机构:毕日生,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在读)。(石家庄 050091)
年:2009
期刊名称: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
期:1
页码范围:104-110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CSSCI(35C0042009010020)
所属部门:文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jlt-rwshkxb200901020.aspx
基金:基金项目: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基金资助项目“媒介文化研究”(W2005Q01)。
关键词:文艺美学#合法性#文化美学#文化批判话语
摘要:世纪之交,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合法性”受到了质疑,甚至有学者认为应该取消文艺美学。“合法性”问题的讨论集中暴露出文艺美学话语建构中的问题。本文在反思“合法性”问题的基础上,认为文艺美学应该面对已然的研究现状和社会文化(文艺)实践,进行话语范式转型,将文艺美学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作者其他论文
科学与审美是可以相通的.毕日生.科技导报.2011,29(5),81.
技术美与技术领域中的审美体验.毕日生;张国柱.传奇·传记文学选刊.2010,4-5,37.
简论科技与艺术的互动关系.毕日生.传奇·传记文学选刊.2010,4-5,9.
诗与哲学之争的“非美学”构想——阿兰·巴丢文艺思想初探.毕日生.江西社会科学.2010,1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