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宪法含义的比较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申素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期:00
页码范围:87-97
增刊:不确定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受教育权;基本权利;宪法
摘要:论文分析比较了德国、日本、美国和中国宪法对受教育权的规定及其内涵,指出受教育权不仅已被大多数国家确认为基本权利或实际上获得了宪法的保护,而且其含义也随着宪法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当代宪法上的受教育权主要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作为基本权利,受教育权兼具消极的防御权功能和积极的受益权功能,同时对立法、行政和司法具有一定的拘束力。我们应当全面认识受教育权的宪法含义并为其提供更充分的保障。
作者其他论文
国家学位制度与大学学位制度比较分析.张冉;申素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39-44.
台湾地区大学生救济权利的最新突破:第684号大法官解释评析.张冉;申素平.复旦教育论坛.2012,10(2),55-60.
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申素平.中国高教研究.2008,13-16.
受教育权国际标准研究--基于国际标准确立文件的分析.申素平.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28(5),99-104.
申诉,诉讼与高校学生的权利保障.申素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