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泽东等对赵五贞花轿自杀评论的考察研究--"五四运动"后毛泽东等对改革婚制的基本主张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张希坡[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
会议论文集: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论文集
会议地点:上海
会议开始日期:2009-04-24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婚姻制度;制度改革;社会评价
摘要: 1919年11月14日,长沙城发生一起新娘花轿内自刎的悲剧,一时引起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湖南《大公报》(以下简称《大公报》)等报刊,连续发表数十篇消息报道和评论文章,对赵女士之死的原因以及如何改革中国的婚姻制度,展开了一次社会大讨论,其涉及范围之广泛与婚制改革内容之深入,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当时毛泽东被《大公报》聘为“馆外撰述员”,他为赵女士之死发表了数篇评论文章和随笔,对这场自由讨论的深入发展起到积极引导和推动作用。从毛泽东及《大公报》所发的文章,可清楚地了解到当时的社会舆论对赵女士之死的评论动向,以及对改革婚制的主要论点。
作者其他论文
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对农民土地权力的探索.张希坡.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0,03(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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