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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上的环境权到宪法上的环境权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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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上的环境权到宪法上的环境权
外文标题:Study on the Environment Rights from Civil Law Perspective to Constitution Perspectiv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震[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北方法学
卷:02
期:2
页码范围:88-9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833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bffx200802011.aspx
关键词:环境权 民法 宪法
摘要: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将环境问题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环境权在此背景下被提出来.学者们从不同的法律视角,提出了自己对于环境权的认识.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的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替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环境权理论对我国的宪法从观念到条文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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