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律体系及特征
外文标题:The Legal System of EU Regional Economy in Balanced Development and Tts Characteristic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克歆[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期:4
页码范围:10-1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263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qhrdxxb-zxshkxb200804004.aspx
DOI:10.3969/j.issn.1008-2638.2008.04.004
关键词:欧盟;区域经济;法律体系
摘要:欧盟的发展进程是一个经济和法律互动的进程,为协调欧盟内部不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欧盟在建立之初就将"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作为根本目标,并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形成了"横"、"纵"两个维度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律体系,具有上位法与下位法结合、一般法与特别法结合、一般规定与实施细则相结合的特征.
作者其他论文
质疑"经济行政法"的回归.李克歆.社会科学家.2006,96-98,103.
经济法的"平衡协调论"与行政法的"平衡论"之比较.李克歆.学术交流.2006,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