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在成员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直接效力和至高效力两大宪法性原则为中心
外文标题:Status of E.U. Law in Legal System of Member Stat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陆伟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卷:23
期:4
页码范围:44-4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52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hzfglgbxyxb200804011.aspx
DOI:10.3969/j.issn.1674-9502.2008.04.011
关键词:欧洲法院;直接效力原则;至高效力原则
摘要:欧洲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案件特别是Van Gend en Loos案和Costa案的判决,建立了欧盟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大宪法原则:直接效力原则和至高效力原则.这两个原则在法律上直接造就了欧盟法在各成员国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并将其从传统国家法模式中撕裂开来.因此,欧盟法既非国内法也并非以超国家法形式存在的国际法,而是一个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兼具特殊性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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