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与应急: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背景下的民法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杨立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年:2008
期刊名称:东方法学
期:4
页码范围:3-1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ffx200804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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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关键词:地震;严重自然灾害;民法思考
摘要:我国其他法律部门已经针对应急社会背景进行了特别立法,相比之下,民事立法稍显滞后,对此应该加强研究.未来<民法总则>和各编起草以及最后统合为民法典过程中.作为民事基本法无需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法律适用作出特别的列举性规定,但应该考虑对应急社会背景下的注意义务提高和不作为义务的产生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本次地震所引发的民法问题大多属于应急社会背景下的新问题,是常态社会所少见,部分问题相当复杂和特殊,甚至此前看似基本完备的民法理论从未涉及.应将相关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严重自然灾害的背景下,进行系统的问题梳理和民法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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