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环境法和税收制度的交叉结合开征环境税:不仅仅为环境减压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易龙生[1]
机构: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环境经济
期:8
页码范围:51-5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环境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2-724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jjj200808013.aspx
DOI:10.3969/j.issn.1672-724X.2008.0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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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税;税收制度;污染排放税;交叉结合;优惠政策;污染税;污染产品;纳税环节;废旧物资回收;课征;
摘要: 我国环境税设立的目标应该是:建立起一个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共同发展为目的,以污染排放税、污染产品税、资源税和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等为内容,适应和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备的环境税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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