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外文标题:On the Relationship of Mining Right and the Right of Using Land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骁男[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17
期:4
页码范围:53-5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56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asydxxb-shkxb200804010.aspx
DOI:10.3969/j.issn.1008-5645.2008.04.010
关键词:矿业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冲突
摘要:矿业权是一种准用益物权.研究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明确矿业权的准用益物权属性;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是准物权与典型物权之间的关系.由于地理属性上的特点,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密切相关,并且二者在权利归属、内容、流转和期限方面存在冲突.解决它们间的冲突,对于保护自然资源、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我国修改<矿产资源法>时,应当注意从权利的设立、流转方式、保护手段等方面妥善处理好矿业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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