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大化
外文标题:ON ENLARGING QUALIFICATION OF PLAINTIFF IN COMPENSATION PROCEED INGS FOR OCEAN ENVIRONMENTAL DAMAG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旭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卷:16
期:4
页码范围:32-3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852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zhhgdzkxxxb200804010.aspx
DOI:10.3969/j.issn.1009-8526.2008.04.010
基金:广州航海高等专利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关键词: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原告资格;公益诉讼
摘要:随着海洋环境损害问题日趋严重,引发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求偿主体日趋多元化,公共利益纳入保护的范畴.我国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面临着起诉难起诉混乱诉讼主体缺失的窘境,为此,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立足现实,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使海洋环境诉讼原告资格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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