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作合同:名与实的困惑--以司法判决例为样本的分析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罗向京[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长白学刊
期:6
页码范围:55-5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547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cbxk200806013.aspx
DOI:10.3969/j.issn.1003-5478.2008.06.013
关键词:委托创作合同;种类;性质;特征;概念化
摘要:委托创作合同既不同于委托合同,亦不同于承挽合同,它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因为法无明文规定而在合同法上尚属无名合同.司法实践中人们把它命名为"委托创作合同"具有合理性,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此名称概念化.而寻找和选择此合同的特征是概念化的必由之路.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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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法官继续教育的困境与出路.罗向京;万学俭.继续教育.2008,12-14.